越南工业和贸易部发布第22/2016/TT-BCT号通知,根据《东盟货物贸易协议》(ATIGA)协定使用原产地电子证书(C/O)。该通知将于11月15日生效,取代第42/2014/TT-BCT号通知,规定以“C/O of D”为样本生成原产地电子证书,证书通过东盟单一窗口系统上传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