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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美国调整食品进口商验证方式
来源:长沙 2020/04/01 点击数:3464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的配套行政法规《适用于人类食品及动物食品的国外供应商验证计划》(FSVP)要求,美国进口商必须对其进口的食品进行危害分析,并对国外供应商进行验证,确保食品安全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从而加强美国进口食品供应链的安全。

根据FSVP法规的要求,进口商可选择现场审核、取样检测、审查供应商食品安全记录等方式开展验证活动。但如果危害分析显示:进口食品与“可造成人类或动物严重不良健康后果或者死亡”的危害(SAHCODHA危害)相关,则进口商必须采取现场审核这一验证方式,并且审核频率不得少于一年一次。

事实上,我们熟悉的许多类食品安全危害,例如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菌、重金属、过敏原、乃至一些严重的物理危害,都可归入SAHCODHA危害的范围。因此,目前很多美国进口商会把现场审核作为适宜的验证方式来符合FSVP的要求。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快速流行以及美国政府颁布的旅行禁令,进口商继续对海外供应商实施现场审核变得不可行。为了避免进口商陷入“被动违规”的境地,美国FDA在3月17日采取了行动,颁布了一项新冠病毒(COVID-19)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期间的临时政策,允许进口商在落实供应商验证法规时采取变通方式,以防止进口食品供应链中断。

FDA的临时政策规定:如果进口商采取其他适当的供应商验证活动代替现场审核,则FDA暂时不会强制要求进口商符合FSMA中必须实施现场审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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