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G/SPS/N/TPKM/530号通报,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口食品随附证书提出临时要求。
对于为证明食品安全和卫生目的而提交证书采取的临时替代措施如下:
进口食品经监管可附带证书,允许随附原始证书的副本,一旦食品经过“卫福部食药署”检验并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法规,将发出放行通知,进口商应声明及时提交原始证书。
这些措施将于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卫福部食药署”随后将适时评估和调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