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出口国须对出口至日本的二手农业机械实施检验检疫,应附有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二手农业机械应清洁干净、无土壤、植物残体、检疫性有害生物附着,且须在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栏注明“无土壤和植物残留物附着”的字样。
土耳其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输出国应对出口至土耳其的二手农业机械实施检疫,并提供出口国官方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并在证书附加栏注明“该设备在出口前已被管控和清洁,无土壤、有害生物和植物残体”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