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更新蒸谷米的进口条件修订文件。主要内容:
(1)规定了适用范围。适用于袋装和集装箱装的稻属。大米,包括糙米,以及任何其他在海上煮熟的品种;
(2)不再需要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的进口许可证;
(3)米饭必须煮至半熟。还必须在商业发票、制造商声明或商业产品标签上证明大米的状态;
(4)种子必须不含活昆虫、土壤、疾病症状、污染种子、其他植物材料(叶、茎材料、果肉、豆荚材料等)、动物材料(动物粪便、羽毛等)和任何其他外来物质生物安全问题的污染;
(5)其他种子和土壤的污染不得超过农业、渔业和林业部门在种子污染物和容差标准中列出的新窗口中打开的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