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发布G/TBT/N/TPKM/563号通报,公布《含氢氯氟烃消费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台湾地区环境部大气环境司。草案的要点如下:1. 增加对含氢氯氟烃产品或设备的定义,并修订含氢氯氟烃及消费量的定义。2. 调整含氢氯氟烃消费和生产的控制时间表,以及对其使用的限制,以反映某些时间节点已经过去。3. 采用单一的年度分配程序简化现行分配制度,以更好地满足实际需求。4. 增加《蒙特利尔议定书》决议所允许的豁免用途的申请程序,这些用途不纳入消费计算。5. 增加对获得豁免用途进口批准的企业的进口和报告要求的规定。6.明确现行关于未经事先批准禁止进口含氢氯氟烃的产品或设备的规定。7. 增添条款,允许通过销售或其他适当方式处置未经授权进口的氢氯氟烃或含氢氯氟烃的产品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