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7日,越南发布G/TBT/N/VNM/349号通报,公布化妆品管理办法草案。负责机构为越南卫生部。草案涵盖化妆品的定义、分类分组、申报、生产、进出口、信息档案、广告标签、质量检验、召回销毁及相关责任主体等内容。明确了化妆品的使用范围、术语解释,规定了生产企业需满足的人员、厂房、设备等条件,以及进出口、广告宣传的具体要求,同时强调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违规处理措施。草案拟于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