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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保局发布了3种化学物质的显著新用途规则
发布时间: 2013/10/14 本站编译: 点击数:2973

 

美国环保局(EPA)于2013年9月11日在《联邦纪事》上发布联邦公告(78 FR 55632),关于“某些化学物质显著新用途规则(SNUR)”的最终法规(Final Rule)。该最终法规将于2013年10月11日生效。
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TSCA)的预生产申报(pre-manufacture notice, PMN)和TSCA第5(e)部分指令,美国环保局确定了3种化学物质的显著新用途规则(significant new use rule, SNUR)。该规则要求,任何制造商(包括进口商)在制造或加工这3种化学物质用于本最终法规规定的显著新用途时,必须在从事商业活动前90天内通知EPA,这是EPA有机会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的新用途,并且在必要情况下可以采取行动禁止或限制该用途。
这3种化学物质为:部分氟化醇取代乙二醇(Partially fluorinated alcohol substituted glycols)(PMN P 10 58 、P 10 59 和P 10 60 ),其中P 10 58 和P 10 59 是作为中间物质用于制造P 10 60
联邦公告原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9-11/pdf/2013-22112.pdf
TSCA 法案涉及的名词解释:
显著新用途规则(Significant New Use Rule, SNUR):显著新用途适用于现有化学物质。一旦现有化学物质的某项用途被认定为显著新用途,将该物质用于显著新用途的企业就必须在进行相应活动至少90天前提交SNUR申报,具体流程和要求与PMN申报类似。EPA随后会要求企业签署强制同意协议或按照测试规则补交测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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