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 No 1295/2014号法规,修订了(EC) No 669/2009法规的附件I,调整了2015年第一季度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清单。
该清单每三个月调整一次,删除其中已完全满足法规要求的商品,添加需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商品。此次调整不涉及中国产品,对中国产品加强官方控制的种类仍为2种。一是芥蓝,二是茶叶(不管是否加香料),抽检比例分别为50%和10%,抽检项目为农药残留。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一方面针对这两种输欧产品检验检疫部门应继续将农药残留作为明年一季度的重点监控项目,严格出口监控,确保此类输欧产品质量安全;另一方面相关输欧食品企业应继续强化内部管理,严把原料验收关,严格控制原料基地化学投入品的使用,更加注重对欧盟农残限量标准的研究,有针对性加强农残检测新技术的开发,努力将产品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