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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规定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物应明确标示有效日期
发布时间: 2017/12/27 本站编译: 点击数:2943

       2017年12月1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发布FDA食字第1061303696号函,内容为:规定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物应明确标示有效日期,以避免民众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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