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讯,香港特区政府6月8日在宪报刊登《2018年食物掺杂(金属杂质含量)(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以更新食物中金属杂质含量的相关标准。
《修订规例》把金属污染物的数量由现时的7种增至14种,而适用于不同食物和食物组别的金属污染物上限的数目由现时的19个增至144个。《修订规例》亦为个别食物和食物组别加入定义、取缔或删除了过时的条文,并为如何在干燥、脱水或浓缩处理的食物和复合食品应用上限订定原则。《修订规例》亦加入过渡性条文,为不同类别的食物提供不同的宽限期。《修订规例》将于2018年6月13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