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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保健食品相关法律实施细则》部分修订案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8/02 本站编译: 点击数:2945

       韩国食药处(KFDA)于7月30日发布了《保健食品相关法律实施细则》部分修订案公告(第2018-313号)。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经营申请事项中增加“职权取消”流程的相关规定。

  对采取上门销售、电话销售、网购等营销方式的保健食品销售企业设施标准进行修订。采取网络营销的企业可以以住宅建筑作为办公场所。

  对企业厂检方法进行修订。目前保健食品制造企业需要对保健性原料和产品分别进行检验,检验项目重复导致效率低下、费用负担重等问题。修订后,同一生产厂家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对重复的检验项目进行调整。

  企业生产出保健性原料或成分以后,再以此为原料制造保健食品成品;不添加其它原料或成分的前提下,对保健性原料或成分分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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