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美国农业部食品检验局(FSIS)发布CH-186号公告,更新了对华出口肉及肉制品的要求。本次更新主要针对美国企业对华出口资质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1.除列入不符合出口条件工厂清单中的企业外,所有接受联邦主管机构监管、所生产的猪肉产品不含莱克多巴胺的企业都可以获准出口中国;
2.所有准备向中国出口禽肉及其产品的企业,只有被列入中国海关总署网站的准入清单后才可以出口,FSIS在收到中国海关总署的通知后,也会将企业加入到准许向中国出口禽肉及其产品的机构清单中,相关企业可通过电话或网络途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