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速递
TBT最新通报
通报预警
在线评议
专题应对
资料中心
特别贸易关注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速递
RCEP正式对印度尼西亚生效
发布时间: 2023/01/11 本站编译:商务部 点击数:3525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3年1月2日起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至此,我国已与其他14个RCEP成员中的13个相互实施协定。RCEP对印尼生效,是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的重要一步,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地区和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进一步推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发展。

在RCEP项下,印尼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新增给予我国700多个税号产品零关税待遇,包括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电视、服装鞋靴、塑料制品、箱包、化工产品等。其中,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部分服装类产品等自1月2日起立即实现零关税,其他产品将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降为零关税。

    
联系我们
电话:0731-89967320 邮箱:hntbt_2010@163.com QQ:280368588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版权所有: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技术支持:维新科技
湘ICP备案号 12000199号-2 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6.0以上,分辨率1024*768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