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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订食品标识标签标准
发布时间: 2024/08/28 本站编译:本站编译 点击数:3415

2024年8月23日,日本内阁府发布第71号内阁府令,修订食品标识标签标准。修订主要涉及功能性食品标示制度,目的在于避免再次出现小林制药红曲相关产品危害事件。主要内容包括:

 (1)新增功能性食品申报人遵守事项。如功能性食品经营者作为申报人,根据所添加的功能性成分标示了“特定的保健目的”的,在有新的科学依据时需向消费者厅长官补充报告;片剂、胶囊剂形态的功能性食品,其制造管理及品质管理过程应符合GMP标准;消费者摄入功能性食品后出现不适,即使与该食品的因果关系无法明确,经营者也需要依据消费者信息和医生诊断向行政机关紧急报告相关信息;功能性食品申报成功后经营者应每年进行自我评价,内容为功能性成分是否可以达到标签标识声称的特定保健目的,同时向消费者厅长官报告评价结果;

 (2)修改功能性食品标签标示要求。因为功能性食品与特定保健用食品、医药品存在差异,其标签标识需标注与医药品等产品的相互作用影响和防止过度摄取的注意事项。此外功能性食品标签还应标注食品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安全性及功能性依据的信息、生产制造及品质的管理信息、健康危害信息收集制度等必要事项;

(3)新申报的功能性成分资料审核周期由现行60个工作日调整为120个工作日。

该修订内容生效日期为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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