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韩国发布《食品法典》修订公告,此次涉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产品部分的内容。
1. 修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产品标准:按照婴幼儿年龄段将婴幼儿配方食品分为较小婴儿用、较大婴儿用、成长期用配方乳和配方食品。
2. 修改除虫菊酯、哌碳唑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文件留有60天的征求意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