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0日,越南发布G/TBT/N/VNM/335号通报,公布提供、安装建筑和建筑消防设备的技术规定。负责机构为越南交警部。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建筑工地、房屋、工程、城市地区防火和灭火技术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工业集群、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区、旅游区、信息技术集中区、研究和教育区、体育区、文化区、医疗综合体的消防设备的提供和安装。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适用于在越南参与提供和安装防火灭火设备的组织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