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1日,欧盟发布G/TBT/N/EU/1131号通报,公布船舶法规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欧盟委员会。对各类船舶设备在设计、建造、性能要求及测试标准等方面作出规定。以下为具体要求。
救生设备:涵盖多种救生设备,如救生圈、救生衣、救生艇等,分别规定其类型批准和 carriage 性能要求所依据的 SOLAS 74 及 IMO 相关决议、通函,还有对应的测试标准和合格评定模块,以及首次和最后放置上船的时间。例如,救生圈的类型批准需符合 IMO Res. MSC.81 (70)(经修订)等要求,carriage 性能要求涉及 SOLAS 74 多个条款及 IMO 多项决议 。
海洋污染预防设备:包含油过滤设备、油水界面探测器等,明确 MARPOL 73/78 相关规定、测试标准、合格评定模块及时间要求。像油过滤设备的类型批准依据 MARPOL 73/78 Annex I, Reg. 14 及相关 IMO 决议 。
消防设备:众多消防设备如便携式灭火器、消防员装备、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等都有详细规定,涉及 SOLAS 74 条款、IMO 决议、测试标准、合格评定模块和时间节点。以便携式灭火器为例,其类型批准和 carriage 性能要求关联 SOLAS 74 多个条款及 EN 系列标准 。
导航设备:从磁罗经、雷达设备到各类定位、指示设备等,依据 SOLAS 74 及 IMO 相关内容规定测试标准、合格评定模块和时间。如磁罗经 Class A 用于船舶时,类型批准和 carriage 性能要求需遵循相关 ISO、EN 标准及 IMO 决议 。
无线电通信设备:对 VHF 无线电等设备,依据 SOLAS 74 和 IMO 相关规定,明确测试标准(如 IMO MSC/Circ.862 等)、合格评定模块和时间要求,且当 IMO MSC/Circ.862 与产品测试标准冲突时,以 IMO MSC/Circ.862 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