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马来西亚发布G/TBT/N/MYS/129号通报,公布食品条例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马来西亚卫生部。草案修订了以下内容:
第五 A 附录表一:新增营养成分声明相关条件,具体为添加 “低乳糖” 和 “无乳糖” 的乳糖含量声明及其对应的适用条件;
第五 A 附录表三:新增维生素 C 的营养功能声明,具体为加入表述 “(iii)维生素 C 有助于维持免疫系统的正常功能”;
第五 A 附录表四:新增其他功能声明相关条件,具体为添加鼠李糖乳杆菌(LGG)的功能声明及其所需的最低添加量要求;
第十六 AA 附录表二:在儿童配方奶粉中新增可选配料,具体为添加 3'- 唾液酸乳糖(3'SL)、6'- 唾液酸乳糖(6'-SL)、乳糖 - N - 四糖(LNT)以及 2'- 岩藻糖基乳糖(2'-FL)与二岩藻糖基乳糖(DFL)的混合物,并明确其规定的最大营养成分含量;
第二十一附录表 IA:在婴儿配方食品中新增可选配料,具体为添加 3'- 唾液酸乳糖(3'SL)、6'- 唾液酸乳糖(6'-SL)、乳糖 - N - 四糖(LNT)以及 2'- 岩藻糖基乳糖(2'-FL)与二岩藻糖基乳糖(DFL)的混合物,并明确其规定的最大营养成分含量;
修订第二十一 A 附录表三:在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新增可选配料,具体为添加 3'- 唾液酸乳糖(3'SL)、6'- 唾液酸乳糖(6'-SL)、乳糖 - N - 四糖(LNT)以及 2'- 岩藻糖基乳糖(2'-FL)与二岩藻糖基乳糖(DFL)的混合物,并明确其规定的最大营养成分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