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越南发布G/TBT/N/VNM/384号通报,公布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牵引电池国家技术标准草案。负责机构为越南车辆登记局。草案适用于境内生产、组装、进口该类新电池的组织和个人,涵盖密封铅酸(SLA)、阀控铅酸(VRLA)、镍氢、锂离子 4 类电池,明确了电气特性(额定电压误差≤±15%、容量达标要求等)、安全性能(过充/过放/抗振/短路等测试无异常)、标识防护等技术要求,规定了抽样检测(每类型4台样品)、技术文件提交、报告规范,旧版已受理的注册及检测报告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