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泰国发布G/TBT/N/THA/801号通报,公布《关于规定草药产品生产、进口、销售和储存场所操作人员资质、数量、标准、方法及条件的公告(第 2 版)》草案。草案依据 2019 年《草药产品法》第 5 条和第 6 (13) 条制定,自皇家公报公布次日起生效,核心修订内容为:废除 2022 年公告中部分条款,重新明确食用类/外用类草药产品生产/进口场所操作人员的学历或至少 3年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细化草药原料相关操作人员的资质范围,同时规定操作人员需通过食品药品管理局认可的培训并取得证书(有效期5年 ),证书到期前需完成后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