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6-10 来源:WTO官网
为与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对经农药处理种子的相关监管规定相协调,加利福尼亚州农药监管部(DPR)拟对加州境内经农药处理种子的处理方式、相关使用情况的报告与监管等农药监管措施进行修订。
拟议中的监管措施包括:
1.明确什么是经农药处理种子;
2.规定在符合加利福尼亚州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此类种子可免于注册手续;
3.要求报告在加利福尼亚州种植的经农药处理种子的情况;
4.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允许免除对这类种子种植的监管要求。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