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7-14
2026年7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RoHS授权指令草案,拟修订《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11/65/EU)附件III和附件IV中的多项铅、镉豁免条款。拟对现有多项豁免进行替换、拆分及范围调整,针对不同技术和应用场景进行评估。同时,不同豁免根据技术替代情况设置12个月至78个月不等的过渡期限,部分应用因替代技术发展而进一步缩小适用范围。
涉及应用包括:荧光灯管玻璃、光学玻璃及滤光玻璃、放电灯荧光粉、陶瓷多层电容器焊料、晶质玻璃、激光器组件、氧传感器以及核磁共振(NMR)或傅里叶变换质谱仪(FTMS)检测器等医疗和工业设备应用。
该文件目前处于公众咨询阶段,尚未正式采纳,最终要求以欧盟后续发布文本为准。
附件III条款修订
草案拟更新附件III中第5(b)、13(a)、13(b)、13(b)-(I)、13(b)-(II)、13(b)-(III)、18(b)、18(b)-I、24、29、32及34项条款。

附件IV条款修订
拟更新附件IV第1(b)、4、9、11、12、34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