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6-07-28
2026年7月23日,阿联酋工业与先进技术部(MOIAT)提交G/TBT/N/ARE/708号通报,计划实施《标签—电器能效标签 第11部分:计算机显示器能耗效率》(UAE.S 5010 -11:2026)。该标准强制规定了台式计算机显示器、专业图形显示器、电竞显示器、一体机(仅显示屏部分)等4类计算机显示器及电子显示屏在关机、普通待机、联网待机及开机模式下的最大功率限值、自动亮度控制和自动待机要求,并通过能效指数(EEI)计算将产品划分为1至5星的能效等级,同时明确了能效标签的设计、内容和展示要求等。
具体而言,能效等级依据产品能效指数判定,一星能效最优,五星能效最低,具体分级区间如下:

该标准要求,每台计算机显示器均须附带印刷的能效标签,且在售产品本体或外包装上须清晰张贴、易于查看。同时,产品标签需载明以下信息:
• 二维码:能够跳转至国家数据库的产品信息页面;
• 能效星级(1-5 星);
• 能效指数数值;
• 开机功耗(单位:瓦);
• 年耗电量(单位:千瓦时/年),按每日4小时使用时长测算;
• 待机功耗(单位:瓦);
• 屏幕尺寸(英寸、厘米双单位标注);
• 屏幕分辨率;
• 产品型号。
相关出口企业需重点关注:若本法规草案正式落地实施,阿联酋将强制要求境内流通的全部计算机显示器满足新版能效标准。建议企业提前对照该标准全面核查产品合规指标,保障法规生效后产品可顺利进入阿联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