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2日,欧盟委员会依据(EU) 2023/1542《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第8条授权,公布了一项授权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旨在为特定类别电池中钴、镍、锂和铅的再生材料含量计算与验证建立统一方法,并规定了相应的文件记录格式。欧盟官方征求意见期至2026年9月9日,WTO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3日;并计划于2026年第三季度正式通过该法规。
该法规草案是针对《电池法规》中强制性再生材料含量要求的配套文件。根据法规规定,自2028年8月18日或本授权法规生效后24个月(以较晚者为准),容量超过2千瓦时的工业电池(外部存储专用除外)、电动汽车电池、SLI电池(启动、照明、点火用)及LMT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的制造商,须随产品提供技术文件,声明其中钴、锂、镍和铅的再生材料含量比例。法规同时设定了自2031年及2036年起逐步提升的最低再生材料含量目标。
1、核心计算方法:工厂级质量平衡体系
草案确立的计算方法核心,是基于“工厂级质量平衡”的追溯体系,辅以“数量核对”与“信用分配”机制。此方案由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在其技术报告中提出,旨在适配电池供应链高度全球化、生产连续化及回收材料来源复杂的工业现实。其基本逻辑为:企业在一个定义的“核算周期”(最长12个月)内,对进入工厂的再生材料输入量与产出品进行数量核对,并将再生材料含量按比例分配给该周期内产出的所有产品。此方法侧重供应链全链条的文档追溯与数据核算,而非对终端产品的物理检测。
2、欧盟回收材料的激励措施
为保障欧盟本土电池价值链的供应韧性与安全,草案引入了一项临时性激励措施。在2036年12月31日前,对于在成员国境内完成全部回收步骤(从废电池处理到材料回收)所获得的锂、镍、钴,在计算其再生材料含量时,可应用一个1.3倍的修正系数。此修正系数仅在价值链中“紧接回收步骤之后”的第一个环节使用一次,旨在给予欧盟来源的再生材料一定权重提升,但其计算结果不得超过100%。该条款不适用于铅。
3、数据验证与文件记录格式
草案对数据收集、计算工具及核查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电池制造商须建立覆盖上游供应链的追溯系统,要求各环节参与者收集并保存相关交易数据及来源证明,保存期至少10年,并使用数字化工具进行计算。按法规附件VIII要求,制造商须编撰“再生材料含量研究”作为技术文档的一部分。公告机构将依据草案规则,对这项研究及相关数据进行审查,并可追溯至上游供应商以验证数据可靠性与一致性。